上海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规定

导语 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

  停工留薪期规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拓展阅读——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应当及时向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被鉴定人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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