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老服务补贴怎么变更申请

导语 需要变更服务地、服务机构或照护方案的,补贴对象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每月20日前向当前服务提供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次月起生效。

  上海养老服务补贴怎么变更申请?

  解答:确因需要的,补贴对象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可对服务地、服务机构、照护方案、服务计划等提出变更申请。变更服务地、服务机构或照护方案的,补贴对象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每月20日前向当前服务提供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次月起生效

  变更服务计划的,补贴对象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提前1个工作日向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补贴对象因自身原因,暂时不能享受服务的,可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服务暂停。

  拓展阅读——补贴结算与支付

  养老服务补贴自审核确认的次月起享受,实行当月结算。补贴对象未使用的当月补贴额度,月末自动清零,不予追溯,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补贴对象在服务机构发生的服务费用,属于补贴标准内的,由服务机构记账,按月由补贴资金支付。

  养老服务补贴可以在本市和长江三角洲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中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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