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老服务补贴对象+补贴标准

导语 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后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老年人,根据其照护等级、困难状况等因素可以享受养老服务补贴。补贴标准详见下文。

  补贴对象+标准

  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等级、经济困难程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及享受相应的养老服务补贴。

  (一)照护一级的困难对象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60元;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68元;

  3、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0元;

  4、上述第2、3类对象中,无子女的老年人或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再增加第1类对象标准的20%。

  (二)照护二级至四级的困难对象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调整为: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896元;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640元。

  (三)照护五级至六级的困难对象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调整为: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640元;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384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补贴】可获上海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入口、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补贴标准等。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