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假遇上法定节假日顺延吗

导语 上海生育假如遇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生育假享受与产假同等待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

  上海生育假遇上法定节假日顺延吗?

  解答:按照《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且生育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生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

  拓展阅读:

  在2021年5月31日(包括5月31日)之后至新修订《条例》出台实施(2021年11月25日)前这段时间已经生育子女的夫妻,如果女方已经按照原《条例》享受完毕三十天生育假的,可以再补享受生育假三十天;如果女方已经领取了原三十天生育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可以再补领取三十天生育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

  医保部门会自动按原申领银行账户予以补发,无需个人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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