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来沪人员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指南

导语 江苏来沪人员可在上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具体材料及相关要求如下,详情请看全文。

  江苏来沪人员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指南

  换领

  1.原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监护人已完成30日内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

  补领

  1.居民户口簿、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户籍证明、个人户口卡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含往来港澳、台湾通行证)、上海市居住证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2.申请人及监护人已完成30日内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

  说明:

  1.不予异地办证情形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长三角区域除外)。

  (2)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3)申领人提供的姓名 性别、民族、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4)由请人相编特征发生协大变化,目居民身份证未餐记指纹信息,群以确认身份的。

  (5)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告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6)属干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2.居民身份证必须由本人至就诉受理点办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另重核验监护关系凭证(即: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公证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法院指定监护人证明等能够体现监护关系的有效凭证之一)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2)在本市各类学校就读的外省市来沪人员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可凭本人有效的学生证免核查实有人口信息。

  3.“随申办”市民云APP“喜证”模块中有电子证照的,可亮证电子证照,免交实体证照

  领证

   受理点领取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至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公安机关审核不通过除外)

  说明:

  1.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的,可在办理时向受理点当面提交《居民身份证领证委托书》或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远程授权”等方式,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凭证及《居民身份证领证委托书》或“随申办”市民云APP生成《自然人委托授权书》至受理点领取。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含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申请人领取居民身份证,口由监护人代为领取,提交领证凭证、核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邮政速递(党住户口公专机关审核不通过除外) 申请人可在办理时自原选择委托邮政速递方式领取证件,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

  说明:

  1.邮政速递范围为上海市市内。邮政部门收取每证每件15元,并读取申请人本人“随申码”进行签收。

  2.选择邮政速递但由请人无法亲自签收的,经邮政速递员与申请人本人确认,可以由他人使用“随申码”代为签收。对不持有或使用智能手机有困难无法展示“随申码”的申请人,继续通过领证凭证签收。如未能妥投,由申请人或监护人本人前往受理点领取。

  换领 每证20元

  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每证40元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安人口管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可获身份证申领/补换指南、办理地点、公安及社会化拍照网点、咨询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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