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机动车转入上海所需材料

导语 外省市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在外省市完成交易并转入本市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先向交易地车管所申请转出,再到本市车管所二、三、四分所申请转入。

  外省市机动车转入业务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二)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委托书(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代办的无需出具纸质委托书)。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需提供其他任一联原件或加盖保险公司印章的复印件;(若通过联网核查的,可不提供。)

  (五)机动车档案;(电子化转籍的,无需提供)。(六)电子化转籍的,还需提供原机动车行驶证、号牌;(七)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有效期三十天)。非营运性客车转入需携带额度单。

上海车管所二三四分所地址一览表

(更新时间:2022年7月30日)

机构名称 具体地址 服务时间 咨询电话
车辆管理所二分所 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 周一至周五9:00-17:00 12345
车辆管理所三分所 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 周一至周五9:00-17:00 12345
车辆管理所四分所 宝山区安汾路299号 周一至周五9:00-17:00 12345

  注:信息来源上海交警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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