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低保什么情况停止发放

导语 低保对象如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已虚报隐瞒等手段骗取低保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家庭或个人作出停止救助的决定,发放《停止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通知书》。

  低保停止

  低保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家庭或个人作出停止救助的决定,发放《停止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通知书》:

  (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的;

  (二)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

  (三)拒绝配合对其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状况进行核查的;

  (四)在救助期间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的;

  (五)存在与其收入水平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

  (六)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及条件,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作的。

  相关推荐:

  上海最低生活保障怎么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低保】可获上海低保最新消息、低保金标准、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及常见问答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