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海生源应届生积分落户申请入口

导语 用人单位可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提交申请。

  申请入口www.firstjob.shec.edu.cn

  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相应受理经办机构。

  拓展阅读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结果后30日内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诉(须在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并由单位盖章),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报联席会议审议。申诉结果一般应在收到用人单位书面申诉后60日内做出,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应届生】可获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直接落户/积分落户申报指南(条件+材料+流程)、咨询电话。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