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

导语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相关扩展:

  上海市2022年4、5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5月31日

  为全力配合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工作,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对按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4、5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5月31日,在此期间,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注:信息来源上海税务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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