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公租房业务办理实行预约制通知

导语 从3月16日起,崇明区公租房管理机构的受理业务实行“预约制”服务,办理业务前,请提前拨打预约电话进行预约。

  通知二

  崇明公租房进一步加强防疫措施

  各位租户:

  为进一步严防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从3月18日起,前来办理公租房所有业务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此外,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再次感谢您的配合!

  2022年3月18日

  通 知一

  各位公租房租户:

  为了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3月16日起,崇明区公租房管理机构的受理业务实行“预约制”服务,详见以下内容:

  一、申请受理以及签约业务

  1、办理业务前,请提前拨打预约电话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在规定的预约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窗口“一对一”办理。

  2、前来办理业务时,请务必遵守以下防疫要求:

  (1)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进行核验,并配合测量体温,如有异常不得办理相关业务;

  (2)请务必按照预约的时间到达受理大厅,并听从工作人员的指示;

  (3)在办理业务期间,请自觉与窗口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保持 1米以上距离,有序办理、即办即走,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

  3、出于防疫安全要求,温馨提示广大租户尽量减少直接前往公租房管理机构申请或咨询业务,您可以通过“一网通办”、“随申办”app,在线申请崇明公租房的业务或电话咨询,减少人员聚集。

  二、验房业务

  ★需要办理验房业务的租户,请务必遵守以下防疫要求:

  1、取得公租房准入资格的租户或退租人员,工作人员将主动与您联系,来确认验房日,请您在验房日前的48小时内将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提交至公租房邮箱(shcmgzf@163.com),并备注好您的姓名以及联系电话。

  2、请您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务必按照预约时间,在约定地点等待,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以及行程码。

  疫情期间办理业务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谢谢您的配合和理解!

  疫情当前,我们共同坚守,只为更好的明天!

  预约电话:

  受理窗口:69690831 蔡老师签 约 处:69613173 徐老师验房预约:69619313 18116238744 丁老师

  上海市崇明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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