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引进人才安居资助申报条件(企业+个人)
导语 2021年度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的申办工作已启动,首次申请资助的人才需满足的申报条件详见下文。
首次申请资助的人才 申报条件
1、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宝山区域范围内;
(2)近一年内企业信用情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3)近三年税收情况稳定,对于区域经济发展贡献良好。
2、人才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般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3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
(1)申请高层次人才安居资助的企业人才,所在单位须为2021年度区级税收1000万元及以上的实体型企业,或由主管部门重点推荐的对宝山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大、成长性较好的企业。
(2)申请团队核心人才安居资助的,须由街镇、园区举荐,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社建办、区民政局、区总工会等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并参照高层次人才 A、B、C、D、E 等次,享受相应安居资助。
(3)申请紧缺急需人才安居资助的,须由街镇、园区或主管部门举荐,且申请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当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
(4)最近一年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及相关不诚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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