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参见就业创业见习条件

导语 见习是政府为提升青年就业能力,组织青年到政府确定的见习基地的特定岗位进行实践锻炼的一项就业准备活动。

  上海市从2002年开始实施“青年职业见习计划”以来,见习政策为本市连续多年完成“帮助8000名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创业”市政府实事项目、确保登记失业人员中的青年占比维持在20%左右的较低水平发挥了显著作用。

  符合什么条件的青年可以参加本市就业创业见习?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青年,可申请参加见习:

  (一)年龄在16至35周岁的本市户籍未就业人员;

  (二)参加见习计划的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

  (三)本市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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