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业社保缴费热点问答
导语 上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缴费问题一直是12366的咨询热点,具体热点问答可详见下文。
Q:我们是一家刚注册成立的企业,请问有哪些缴纳社保费方式呢?
答:目前,本市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方式分为“自行申报缴费”与“自动申报缴费”两种。
您选择“自行申报缴费”时,单位每月需自行确认征集信息并完成社保费申报缴纳。
您选择“自动申报缴费”时,单位无需手动申报缴纳社保费,税务部门每月定期生成批扣信息发送银行,单位需确认所选择的银行账户中留有足额费款。
Q:企业选择“自动申报缴费”的社保费缴费方式,每月什么时候扣款?
答: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缴纳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对缴费单位扣款的时间原则上为每月10日至15日,如涉及节假日等因素调整,请以官方渠道发布的社保费征缴时间安排为准。
Q:我们企业当月因错过征期而通过“自行申报缴费”方式缴费,会影响企业下个月“自动申报缴费”扣款吗?
答:不会影响。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方式选择为“自动申报缴费”且资金充足的,会在扣款时间段正常批扣的。
Q:我们企业社保缴费成功后需要缴费证明做账,社保费缴费证明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打印呢?
答:您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打印缴费证明。
功能节点:【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费办理】——【证明开具】——【单位缴费证明开具】
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社保费办理】。在左侧菜单栏点击【证明开具】,在右侧跳出界面点击【单位社保费缴费证明开具】模块进入办理页面。
(1)在【单位社保费缴费证明开具】界面,选择费款所属期,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出对应的缴费明细。勾选需要开具的行次,点击开具证明。
(2)支持明细开具和汇总开具两种打印方式,选择开具方式,点击确认。选择明细开具,系统按照查询结果进行证明开具;选择汇总开具,若费款所属期是连续的,单位编号、险种等信息相同的数据会合并为一条记录。
(3)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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