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流产生育保险金申请指南

导语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按规定设置的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的女职工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领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或再生育条件,属于计划内生育。

  2、在按规定设置的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本市流产申领材料

  注:其中,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和居民户口簿由经办机构审核需要时调取,申请人申请时不需要提交

  外省市及境外流产申领材料

  注:其中,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和居民户口簿由经办机构审核需要时调取,申请人申请时不需要提交

  申领方式

  为进一步体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医保服务理念,生育保险的申领渠道依托”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网上自主申请。同时,也保留线下申请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孕产妇都能通过有效渠道,获得生育保险的待遇。

  1、线上申领

  2016年7月1日后生(流)产的孕产妇本人通过随申办APP及小程序系统认证后,登录申领。

  (1)申请人登录系统完成身份认证后,系统根据预留的身份证号、姓名进行预填。

  (2)申请人根据生(流)产情形和生(流)产地点选择,并进入下一步操作。

  (3)申请人填写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编等信息,并填入生(流)产医疗机构名称、分娩或流产方式、孕期的信息、配偶信息、结婚登记信息等。通过系统成功获取生育证明电子证照,根据照面信息由系统填入。

  (4)申请人根据系统提供的15家银行选择本人持有的实名制银行借记卡,填写银行开户行和账号信息。

  (5)阅读完成个人承诺书后,签字确认。

  (6)根据生(流)产情形和地点拍照上传对应材料,有电子证照的材料可直接调用。

  (7)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材料后,线上申请完成。

  2、线下申领

  (1)孕产妇本人或委托他人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可到全市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21)12393

  窗口咨询: 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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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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