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异地驾驶证办理有效期满转入换证指南

导语 异地驾驶证在上海办理有效期满转入换证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等材料,具体详见下文。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中的换证规定

  1、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2、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3、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如果在办理转入换证时,距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不足九十日的,驾驶人可以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业务。

  办理的驾驶人在提交申请时,需带好以下几类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由受理窗口打印,申请人签名);

  3、原机动车驾驶证,同时申请补证的不需提交;

  4、机动车驾驶证照片;

  5、《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原件(由受理窗口打印,申请人签名)。但属于同时申请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和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不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需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如医疗机构体检信息已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网核查,无需提交纸质身体条件证明);

  6、因入伍、退役、更换护照、身份证号码变更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的种类、号码等信息发生变化,且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记载的信息不符的,应同时提供入伍、退役、更换护照、身份证号码变更等相关证明,但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国籍信息不可更改;

  7、如需委托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书面或网上委托的方式,委托代办人代为办理。网上操作的方法:申请人需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便民服务”、“业务委托申请”办理业务委托,申请电子委托书,选择转入地、录入委托书有效期止,以及受托人姓名、身份证明名称/号码、手机号码等受托人信息(如驾驶证状态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或驾驶证有效期超过1年的不允许申请)。同时,“交管12123”APP也可直接办理转入换证。

  办理地点:

  机动车驾驶人携带所需材料到车辆管理所二分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三分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四分所(宝山区安汾路299号)受理窗口或各区交警支队驾驶人管理窗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手续,同时接受审验。

  相关业务办理:

  办理转入换证时,申请人还可按规定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并申请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自愿降低准驾车型、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损毁换证、遗失补证业务。

  委托办理业务:

  代理人需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申请人的书面或电子委托书,经核验无效的,不得办理相关业务,或是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的书面委托。本业务也可在全市各“警医邮”服务点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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