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籍办理居民身份证指南

导语 上海户籍年满十六周岁的市民,应当按规定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市民,可以按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沪籍人员首次申领指南

  办理地点:

  办理窗口为各区各公安派出所。(您可至上海公安门户网站“对外窗口查询”栏目查询,或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承诺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证件制发

  申请材料:

  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节本)、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户籍证明或者个人户口卡(择一提供)

  办理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认定真实、有效后予以受理。

  二、审查与决定

  1、必须由本人办理,可选择本市任一派出所就近办理。

  2、领证须知:

  (1)本人凭领证凭证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本人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进行指纹比对,换领证件的,应当交回旧证;

  (3)申请人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可在公安派出所当面提交《居民身份证领证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领取。

  3、申请人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可自愿选择通过邮政速递方式领取证件。邮政速递的范围为上海市内。

  三、颁证与送达

  1.窗口自取,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受理点领取

  2.物流寄送,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收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可获身份证申领/补换指南、办理地点、公安及社会化拍照网点、咨询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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