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生育第三个子女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导语 上海发布《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后,上海申请生育第三个子女时,应该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等。

  上海申请生育第三个子女时,应当提供4项基本材料:

  (1)身份证明;

  (2)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属于《修正案》中规定的第三种再生育情形的,还应当提供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的鉴定材料。

  已经生育的子女数如何确认?

  已经生育的子女数是指:当事人生育(包括收养)并存活的子女数,包括已被送养的子女数;但是收养的弃婴、残疾儿童或孤儿,不计入子女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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