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伤享受哪些待遇?

导语 在上海,工伤后会享受什么待遇呢?工伤待遇中都有哪些呢?小编整理好了,来一一告诉你。

  上海工伤后工伤待遇都有哪些呢?小编来告诉大家这些情况!

  工伤医疗待遇

  是指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报销治疗工伤所需的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

  工伤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的伤残待遇包括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劳动能力鉴定。鉴定费用包括在鉴定委员会产生的350元和由鉴定委员会指定医疗机构产生的相关检查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助金

  伤残津贴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生活护理费

  工伤人员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费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经鉴定出伤残等级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后,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一笔医疗保障费用,用于发生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相关费用。

  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指的是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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