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护险出现事故责任处理规定如何?

导语 上海正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保障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那么在参保上海长护险之后,出现事故责任处理规定是怎么样的呢?

  上海长护险出现事故责任处理规定

  (一)定点评估机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在提供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评估、护理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损失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应当责令其整改,追回相关费用;情节严重的,应当暂停其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相关业务,直至终止相关服务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参保人员或其他人员在接受需求评估、享受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过程中,存在骗取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损失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应当向其追回相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责令改正;给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责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未履行长期护理保险法定职责的;

  2.未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3.克扣或拒不按时支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

  4.丢失或篡改缴费记录、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记录等长期护理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5.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长护险】可获上海长护险申请对象条件及相关待遇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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