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以缓缴吗?

导语 上海市修订了《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9月1日起将实施该办法,上海用人单位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那么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以缓缴吗?详见本文。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上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方向有哪些?

  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单独做好保障金使用的统计,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

  (一)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见习)、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

  (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设备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

  (三)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他形式生产劳动。

  (四)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五)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收入达不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的救济补助。

  (六)经市政府批准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等社会保障、服务支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残疾证】可获残疾人申请换证、交通补贴的申请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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