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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哪些情况下不予进行结婚登记

导语 准备和对象在上海领结婚证?你知道婚姻登记条例里对婚姻登记是有规定的哦!当以下这些情况发生时是不能登记结婚的!一起来看看~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同时,根据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也就是说在上海进行婚姻登记,得一方人是上海人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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