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报工作流程

导语 为支持和鼓励海外优秀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202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报正式启动,计划申报成功后资助金额可达15或30万元/人、50万元/团队。

  一、“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工作流程

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报对象

  申请人为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其中包括入外籍留学人员、赴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的留学人员,或者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赴国外学习的留学人员,除满足《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 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0-01-01及以后出生),入选后须全职入境来沪创新创业,且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申报团队的申请人应不少于3人,且全部成员均应符合相关申请条件,且须作为团队被本市单位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创业。

  6. 来沪工作从事创新研究的留学人员一般于2018年1月1日后入境,来沪创业的留学人员一般于2016年1月1日后入境。在境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及入境工作和创业时间均以出入境记录为准。

  鉴于今年突发的疫情,原定留学计划于2020年1月1日至7月23日结束,但因受境外疫情影响而提前入境的留学人员,可按计划完成在线学习和交流后根据要求申报。

  7、为加快打造平战结合、专业化、复合型、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队伍,服务于疫情防控一线人才及本市基层卫生机构的医务人才,可由所在单位优先推荐。

  8、2020年度特殊急需类申报事项:

  (1)年度资助领域:集成电路、人工智能 、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环境资源、金融科技、国际贸易与服务、公共卫生管理、文化创意、海外人才政策研究等;

  (2)根据本市产业分布和发展特点,各区引进的紧缺类创新人才和留学人员企业,可通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创业园、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等单位或部门择优推荐;具有有效博士后人员协议书等,且有效期基本覆盖本计划执行周期,可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择优推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浦江计划】可获取上海浦江计划申请对象、方式、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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