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产权份额如何确定

导语 共有产权住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特点为政府与购房者共同承担住房建设资金,退出时由政府回购,购房者能获得自己资产数额部分的变现。那么具体产权份额是怎么确定的呢?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购房人和政府的产权份额应当在购房合同、供后房屋使用管理协议中明确。

  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所在项目的销售基准价格占相邻地段、相近品质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予以合理折让后确定;政府产权份额,由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持有。

  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5、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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