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时缴费账户与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养老保险账户能合并吗?
导语 在转移养老关系的时候,这两项账户可以合并吗?
案例
徐女士2011年2月去上海一家企业打工, 当时年满41周岁, 社保经办机构为她建立了临时缴费账户。2017年6月她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回到甘肃兰州户籍地。
问
如何将上海的临时缴费账户与待遇领取地的养老保险账户合并?
答
徐女士2011年2月在上海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已年满40周岁,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其建立了临时缴费账户。徐女士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临时账户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其办理转移手续,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Tips:
临时缴费账户是指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首次在新参保地缴费时建立的养老保险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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