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双创企业房租补贴申请材料常见问题解答
导语 浦东区双创企业现可申请房租补贴?你都有了解过吗?
申报材料
Q:
1、入孵协议和房租协议有什么要求?
A:
企业提交申请时应上传申报周期内(含2019年度)有效的入孵协议以及房租协议。
Q:
2、企业如果没有电子缴税凭证,怎么办?
A:
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进行“纳税人一户式查询”并下载截图提交。截图要求体现三个要素:公司名、税务所、截屏时间。
Q:
3、为何要提交“首次入孵证明材料”?
A:
为核算企业入孵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的界定,本次申报要求企业提交首次孵化材料。若企业曾入驻浦东新区不同的孵化器,首次孵化材料为与第一次入驻孵化器的孵化协议。
友情提醒:2019年度和2020年2月份、3月份的房租补贴都要提交首次入孵证明材料。
Q:
4、租赁合同或入孵协议要盖章么?
A:
企业若提交没有盖章的合同或协议,审核时无法认定。
关于时间、面积等要素核算
Q:
5、如何界定“企业入驻创新型孵化器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A:
公司成立时间距离首次入孵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超过24个月不符合政策要求。
Q:
6、如何界定“企业在创新型孵化器内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A:
以企业首次入孵的时间为核算起点,超出48个月或60个月的时间,不予认可补贴。
以普通企业为例:
1、A企业首次入孵时间2014年7月1日,截止2018年6月30日,企业已孵化48个月,因此2019年度可享受补贴日期为0。
2、B企业首次入孵时间2015年7月1日,截止2019年6月30日,企业已孵化48个月,因此2019年度可享受补贴最终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
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企业以此类推。
Q:
7、“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如何核算?
A:
对于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和人工智能企业,时间放宽至60个月,企业申报时应在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
Q:
8、如何核算租赁面积?
A:
应以租赁合同中工位或面积为核算依据,如果同时有面积和工位的,以面积为准;面积模糊的,以工位为准。
Q:
9、书面材料与纸质材料要一致么?
A:
要。申报企业在系统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纸质材料,孵化器需对材料进行核对,对于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不一致的情况,审核时不予受理及认定。
特别提示
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为本区重要的创新创业载体,浦东新区通过绩效评价奖励、房租补贴等多种方式进行支持,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本次房租补贴申报由孵化器或加速器进行汇总提交(汇总表另发),孵化器或加速器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向企业收取相关费用,也不应该以任何理由阻碍企业申报房租补贴,一经举报查实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