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调整学年中途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参保期限

导语 上海市红十字会说,为积极配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上海调整学年中途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参保期限。

  1、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出生的本市户籍新生儿(包括《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同住子女),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1日,按年度标准缴费,参保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2019学年互助基金支付待遇。

  2、2020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户籍迁入本市的少儿及办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人员的同住子女(指新办人员,以出具的积分通知书为准),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按年度标准缴费,参保后自缴费之日起享受2019学年互助基金支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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