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提取公积金加装住宅电梯要满足什么条件?

导语 上海市2020年2月1日起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了。凡按照本市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规定实施加装电梯,项目正式施工后,已先行支付建设资金的业主(房屋产权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可以申请提取业主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中个人支付的建设资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提取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主本入或配偶或本人直系血亲,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中个人支付的建设资金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提取条件

  1、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已正式施工且业主已支付加装电梯建设资金

  2、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货款3、申请人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货款;4、申请人无其他生效中的提取业务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中个人支付的建设资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提取申请入身份证件;提取申请人非业主本人时,还应当提供业主的身份证件以及关系证明材料。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1)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推)协议以及电梯建设分旌用的实际支付凭证或其他可证明业主支付电梯建设费用的材料。

  3、申请人本入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其中第2条第(2)顶提取原因证明材料中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推)协议”是指在意见征询期间业主签字同意加装电梯的协议以及加装电梯的费用分推明细等。“建设费用实际支付凭证"是指与“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摧)协议"中业主分推电梯建设费用相匹配的资金支付证明,如转账证明、发票、收据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公积金最新缴存基数,租房提取。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