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哪些人可提取公积金加装住宅电梯?

导语 上海市2020年2月1日起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了。你知道哪些人可申请提取吗?申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本篇文章给你解答。

  为响应改善多层住宅居住条件的民生需求,减轻职工家庭加装电梯的经济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期发布了《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将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提取呢?

  按照本市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规定加装电梯项目正式施工且已先行支付建设资金的业主(产权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不足时可以申请提取业主本人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用于加装电梯中个人支付的建设资金。

  需要什么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提取申请入身份证件;提取申请人非业主本人时,还应当提供业主的身份证件以及关系证明材料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1)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推)协议以及电梯建设分旌用的实际支付凭证或其他可证明业主支付电梯建设费用的材料。

  3、申请人本入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其中第2条第(2)顶提取原因证明材料中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推)协议”是指在意见征询期间业主签字同意加装电梯的协议以及加装电梯的费用分推明细等。“建设费用实际支付凭证"是指与“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摧)协议"中业主分推电梯建设费用相匹配的资金支付证明,如转账证明、发票、收据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公积金最新缴存基数,租房提取。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