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平衡车可以在路上行驶吗?
导语 这个事情你清楚吗?小编来告诉你答案!
交警部门表示,不可以!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本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电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为应当登记上牌车种;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为自愿登记车种。
除了上述车种之外的其他非机动车(包括电动平衡车)都不属于可以登记上牌车辆,不可在本市道路通行。
顺便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在交通方面有违法行为的话,千万要注意及时去处理哦!
自明日(2019年10月10日)起,所有交通违法行为人接受罚款处罚后逾期15天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有关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数额不超过处罚金额。
那么,加处罚款具体应当怎么计算?逾期从哪一天开始计算?
下面,小编以实线变道这一违法行为为例,选择几个典型的时间点来演示下具体算法:
简单来说,加处罚款从10月10日开始实行,从逾期未缴款之日起算,每日加罚3%,加罚总数不超过处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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