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受让人如何办理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导语 你清楚吗?小编来告诉你!

 (1)、受让人可以在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提前至办理监管和交易登记手续的受理处办理贷款预申请事宜(针对贷款额度较大、贷款成数较高的客户);也可以在签约日办理。

  (2)、确认借款计划:受让人至受理处填写《个人住房贷款查询联系单》,由受理处传真至贷款银行,贷款银行当场查询商业贷款、公积金可贷额度、期限和信用报告,填写查询单,并传真回受理处,受让人根据查询结果填写借款申请书。

  (3)、预申请借款:受让人填写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受理处将借款申请书传真给受让人贷款支行(申请书在借款人贷款签约时由受理处交贷款银行)。

  (4)、贷款银行向监管机构出具预审批意见:受让人贷款支行进行贷款预审批工作后,将预审批结果通知书传真至受理处。

  若银行同意贷款,由受理处通知受让人;若银行调整贷款金额或期限或不同意贷款,受理处应通知转让人和受让人对原先约定的付款计划、合同等作相应调整。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