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登记有效期是多久?记得有效期内办理居住证!

导语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58号)、《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沪府发〔2017〕89号)的相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今年1月份办理了居住登记的来沪居民,居住登记的一年有期限即将到期,为避免居民因遗忘居住登记的有效期,而错失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时间。

  特提醒来沪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为一年,逾期重办,凭证自登记之日起半年之后,可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申请办理手续提交材料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如需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请核对《居住登记凭证》上的登记日期和截止日期,在登记满半年后、截止日期之前携带相关材料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办理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1、 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2、 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1)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3、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4、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办;监护人代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监护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关系证明材料。

  申请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申请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会将相关申办材料移交给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审批,申请人可在10天后拨打市卡中心电话962222或登记市民信息网www.962222.net查询审批结果和制卡情况。

通过审核

  自申请之日起21天左右带好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工本费20元自行前往申请网点领取,如遇国定节假日自动顺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监护人代为领取,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监护关系证明。不领取的过期居住证将退回市公安部门销毁。

未通过审核

  可到申请网点咨询审核情况,我网点也会在收到审批结果后通知申请人到网点进行后续处理。

居住证查询

  居住证办理过程的状态信息,如受理时间、签发时间、有效期限、受理状态、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原因、制证状态、领证状态等,均可通过“上海本地宝 ”(ID:shbendibao )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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