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生证怎么补办(材料+流程)

导语 根据政策规定,《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申请补发。详见正文。

  公民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后如何申请补发?

  根据政策规定,《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申请补发。

  其中,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 上海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计划生育指导所)

  办理地址:普陀区泸定路339号1楼大厅

  办理时间:周二与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2:00-15:00。

  咨询电话:周一,周三,周五拨打32576336;周二,周四拨打32576332。

  补证须知

  (1996年之后出生)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应携带证件及材料:

  一、已报户口者

  1、由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2、小孩的户口簿

  3、父母双方户口簿及以下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父、母) 护照(父、母) 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父、母) 其他_____________(父、母)

  4、其他相关材料

  父母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二、未报户口者

  1、由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以下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父、母) 护照(父、母) 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父、母) 其他_____________(父、母)

  3、其他相关材料

  父母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办理条件

  1、正常婚姻情况下,由小孩的父亲或母亲到场办理。由父母以外的第三方人员代办的,还须持小孩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

  2、父母离异的由小孩的法定监护人到场办理。

  3、非婚生子女,原出生证上如有父母信息的,需父母双方同时到场办理。

  注:家长在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证明前请先咨询医院的有关部门

  《出生医学证明》到底有多重要?

(医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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