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动车牌照破损须及时更换 要带上旧车牌及车辆

导语 近日,微粉殷先生咨询:他的电动自行车牌照因为某次事故破损很严重,车辆登记证还在,所以想问下哪里可以换牌照,需要带什么资料?还有他的朋友买了新的电动自行车也准备一起去上牌,那么新上牌的话又要准备些什么呢?朋友也担心自己买的非机动车是否符合上路行驶的标准?

  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第74条规定,“非机动车未按规定注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骑车人不接受处罚,或者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交警还将对其采取暂扣车辆等处罚措施。

  办理本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车辆品牌、型号必须符合上牌公告目录

  车辆符合公告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携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

  办理人所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居民还需本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机动车来历证明(购车发票)

  3、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4、《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第三联)》

  5、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本市居民代理的,还需提交本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对于想要办理非机动车补换牌证手续的殷先生来说,应当向登记地的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换领或者补领。

  补换牌证提交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补换发上海市非机动车牌证申请登记表》

  3、除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补换牌证外,其他非机动车补换牌证业务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补换牌证的,还应当提交本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户口簿、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二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当申请人前往非机动车受理窗口办理时,除了提交上述“需要提供的材料”外,非机动车号牌、行车执照属于损坏的还应上交损坏的号牌、行车执照,以及交验车辆。

  上海市各区交警非机动车管理“窗口”

  温馨提示:上海市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上海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看看打算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在目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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