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新增20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一览表

导语 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20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20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5月25日至5月31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市人社局咨询电话962218。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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