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登记满半年后办理居住证要哪些材料?

导语 上海居住证登记满半年要哪些材料?

  办理居住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5)未满16周岁的为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6)监护人代为办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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