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警快处易赔流程

导语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说,对高架道路上发生轻微事故后“应撤未撤”的事故车辆驾驶人,处以罚款以外,还将依法采取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

  目前,仍然有少数的符合“快撤”条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能做到轻微物损事故“快处快撤”。据分析,当事人主要是担心撤离现场后“讲不清楚”,从而影响赔偿。因此滞留现场,等待交警处理。

  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对高架道路上发生轻微事故后“应撤未撤”的事故车辆驾驶人,处以罚款以外,还将依法采取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

  据统计,7月份以来,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架支队共查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违法行为共计45起。其中,有多起事故当事人依法被民警扣留车辆,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中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进入操作页面后,即可根据办理流程拍照取证、协商定责和一键报案啦!(PS:目前仅限于处理两车交通事故,且事故车均为上海承保车辆。)

  部分办理流程如下:请务必打开手机GPS定位功能,确保警方定位事故现场哦!


  请对方驾驶员扫二维码,查看处理进度!

  请双方驾驶员共同撤离至不影响交通的安全地点,点击按钮进入信息采集界面

  请您务必填写好双方信息,驾驶证也一定要拍照

  没有争议后点击“对事故认定无争议”→协商定则后输入手机验证码→事故协议书就可以生成了

  点击“一键报案”即可轻松报保险啦!

  好了,现在是不是已经对“快处易赔”的操作流程有了一个简单的了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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