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居民身份证加急制证?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6周岁的公民,在办理公证、升学、就业、外出等权益时,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可申办快证。
  申办快证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携带《居民户口簿》,单位或街道、乡镇(居、村委)证明,三张近期1寸正免冠大头像相片,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办。
  快证申请由派出所居民身份证专职民警受理,负责审核快证申办材料,填写《加快制作居民身份证领证单》并注明领证日期。
  申办快证人必须亲自持《居民户口簿》、《领证单(正联)》,按领证日期到市公安局(福州路185号西小门)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领取居民身份证。市局制证中心制作受理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7:30)。
  收费标准及依据:根据市物价局沪价行(1997)第270号和上海市财政局沪财综(1997)48号文规定:加快身份证工本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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