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旅馆业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应提供哪些相关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
2、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董事会决议(个体、私营企业由本人户籍所属街道出具证明);
3、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要求的验收意见书;
4、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由上海市公证处出具的资质证明公证文书;
6、经营负责人的《上海市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安业务培训证》;
7、房屋产(使用)权或经营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
8、标明房号的经营场地内部设施平面图和文字说明;
9、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10、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开设的单位还须提供外资委的批准文书,并填写《外方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利用人防工程地下室开办的还须提供人防办公室的批准文件。
2、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董事会决议(个体、私营企业由本人户籍所属街道出具证明);
3、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要求的验收意见书;
4、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由上海市公证处出具的资质证明公证文书;
6、经营负责人的《上海市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安业务培训证》;
7、房屋产(使用)权或经营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
8、标明房号的经营场地内部设施平面图和文字说明;
9、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10、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开设的单位还须提供外资委的批准文书,并填写《外方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利用人防工程地下室开办的还须提供人防办公室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