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十五”计划目标任务是什么?

  计划生育率达到85%以上,生育水平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5年内人口平均增长率不超过9‰,增加人口不超过5600万人,到2005年末,把我国总人口控制在13.3亿以内;较大幅度地降低可以预防的、高发的婴儿出生缺陷的发生,逐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逐步扩大避孕措施“知情选择”的范围;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有限控制;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法规完备的计划生育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初步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由以往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向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社会制约为主逐步向建立利益导向与社会制约相结合,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统一的机制转变)。
  到2015年,把总人口控制在14.3亿以内;进一步降低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使出生人口素质显著提高;人人享有较好的生殖健康服务,使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明显提高;努力使出生婴儿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年龄结构进一步得到改善;全面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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