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后上海生娃的新妈妈 可以申领生育保险
导语 市人社局8月30日发布,沪申领生育保险新规调整、生育医疗费补贴调高后,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因作相应调整而暂停,现在部分可以开始申领了!
市人社局今天发布,沪申领生育保险新规调整、生育医疗费补贴调高后,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因作相应调整而暂停,现在部分可以开始申领了!
恢复办理对象为今年7月1日以后生产或流产的妇女,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到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沪申领生育保险新规、生育医疗费补贴调高详情请戳以下蓝字了解
办理对象2016年7月1日以后生产或流产的妇女。
办理地点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
注:生育妇女本人可以带齐所需材料前往办理;本人若有不便,也可由被委托人一并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代办。
特别提醒
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2个月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9个月的生育妇女,由用人单位先行支付生育生活津贴的,因“用人单位申领已支付生育生活津贴的手续”,程序仍在开发中,请单位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