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台湾通行证办理指南

  本文为您详细介绍上海台湾通行证办理流程,包括旅游类、探亲类、逗留类通行证及签注。首次办理台湾通行证最好把签注也办了,如果不急着去台湾也是可以后续再补签注的。

办理条件

旅游

本市户籍的居民及驻地在本市的现役军人

因私

1、本市居民应邀前往台湾进行企业经贸交流活动。

2、本市居民以及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因私前往台湾定居(定居、返台)、居留(居留、返乡、依亲)、探亲(探亲、探病、团聚)、或处理其他(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讼等)私人事务。

3、本市居民因私前往台湾定居(定居、返台)。

应邀

本市居民、在本市工作的外地暂住人员及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应邀前往台湾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等活动。

办理材料

旅游

1、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3、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交本人户口簿。

因私

1、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3、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交本人户口簿。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及往来台湾通行证,除“团队旅游”与“个人旅游”签注外,还须提交以下与申请事由相应的材料:

1、赴台湾就医、处理财产、诉讼等事务的,申请“其他”签注,并提交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与上述事由相应的入台许可证。

2、赴台湾定居的,申请“定居”签注,并提交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类入台许可证;以下情形按下列要求提交材料:

3、本市居民与台湾居民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且在本市未办理户籍登记的,提交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类入台许可证、本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中作为本市户籍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

4、本市居民赴台湾后取得在台湾定居资格,返回本市办理定居手续的,提交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件及台湾地区居民户籍誊本。

5、经台办批准赴台湾进行经贸活动的,申请“商务”签注,并提交国务院台办及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应邀赴台立项的批复》

6、赴台湾执行两岸航运任务的,申请“乘务”签注,并提交国务院台办或本市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

7、赴台湾学习的,申请“学习”签注,并提交本市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

应邀

1、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应邀赴台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背景为白色)2寸照片(48×33mm)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帖),并提交相同规格的照片2张;

(2)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本市居民单独申请签注的可免交验);在本市工作的外地暂住人员还提交上海市居住证、工作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须交验有效护照、定居外国证明和暂住本市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提交国务院台办或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台办签发的“赴台批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提交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

(5)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需一并提交;

(6)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

2、申请文书名称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递交材料-受理窗口民警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并予以签注。

办理地点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自贸区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各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窗口受理:周一~周六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自助机受理:

周一~周六 9:00~16:00 ,当日取证;

16:00~17:00,2个工作日取证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及费用

1、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通过“网上预约”(预约地址详见“电子政务”)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

2、单独申请签注的,申请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自助机受理除外)。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多次签注1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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