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房其他过户指南

  上海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上海房产交换、房产作价出资、房产抵偿债务、房产拍卖、房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有权转移登记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办理条件

(一)房产交换:房地产权利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相互交换住房的,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交换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二)房产作价出资:以房屋作价出资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企业的,应按规定办理房产作价出资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三)房产抵偿债务:以房产抵偿债务的,应按规定办理房产抵偿债务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四)房产拍卖:通过拍卖购得房产,应按规定办理房产拍卖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五)法院、仲裁机构裁决:通过法院、仲裁机构裁决取得的房产,应按规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

基本材料:

1.上海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

6.政策性住房上市出售书面意见;

7.评估报告。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1.房产交换:房屋交换协议原件;

2.房产作价出资:以房地产作价出资或者作为合作条件的相关合同原件或企业章程;

3.房产抵偿债务: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及因不能清偿债务,双方以房屋抵偿的协议原件;

办理流程

步骤一:购房人看房,网上签约房屋买卖合同;

步骤二:买卖双方准备登记材料并向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询问;

步骤三:登记机构进行初次审核,买卖双方缴纳各种税费;

步骤四:登记机构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核通过,领取房产证。

办理地址

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2、7楼(周一至周五)

浦东新区南泉北路201号1楼(对公业务:周一至周五)

张杨路受理处:张杨路2899号(近德平路)

惠南受理处:惠南镇听潮路101弄2号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如补件,文件补齐日为受理日。

(一)交易手续费:

1.存量非住房按成交价的0.5%,由受让人缴纳

2.新建非住房由转让双方各按成交价的0.08%缴纳

3.新建住房按每平方米3元,由转让方缴纳;存量住房按每平方米5元,由转让双方各缴纳50%

4.房屋交换按差额部分的0.5%,由支付差额一方缴纳;继承、遗赠、公有住房出售不交手续费

(二)登记费:

土地300元/件;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登记单元;车位80元/个 由权利人缴纳

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减半收取登记费

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不收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本 由权利人缴纳

(三)图纸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代收

(四)契税、印花税由相关部门征收或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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