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护照换发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护照换领

办理条件

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经公安机关认可的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变更的;

4、申请人已在户政部门变更人口照片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1、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3、本市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华侨交验定居国外的证明(绿卡或定居签证),并提交复印件。

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5、提交原护照资料页、签发页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6、如系变更项目要求换照的,提供相应户籍证明。

7、如另有加注信息,须一并提供相应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按规定递交材料--->受理窗口民警审核材料是否齐全--->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在规定日期内完成审批--->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备注

1、申请人须亲自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监护人为户主的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且应当签署同意申请人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3、7周岁以上申请人须当场采集个人签名。

华侨、军人须在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办理地点

1,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周一--周六上午9:00--下午5:00(国定假日除外)

2,各区、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华侨、军人须在市出入境管理局(民生路1500号)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受理期限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程序的,当场受理。

2,办理期限

上海市居民:7个工作日内办结;

“全国通办”人员20个工作日办结

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省市人员, 网上预约成功10个工作日办结

在沪就业并最近一年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外省市人员,网上预约成功10个工作日办结

在沪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市人员,网上预约成功10个工作日办结

上海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网上预约成功10个工作日办结

预约网址: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http://crj.police.sh.cn)

办理费用:

护照120元/本;加注20元/项。


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护照】可获护照办理预约入口、沪籍/非沪籍首次办理指南、护照补换证指南、办理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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