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赴港澳逗留签注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具有上海户籍,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居民及其亲属可以申请赴港澳逗留,那么关于需要在港澳逗留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所需材料是什么呢?请看小编为你们整理的办理方法。

办理条件

本市常住居民申请和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赴港澳逗留签注,应聘赴香港就业、培训、港澳就学或者随行家属的本市居民。

本市居民及驻地的现役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及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予以批准

办理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2、再次申请的,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

3、交验本市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单独申请签注的可免交验)。

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5、交验如下与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递交材料

2,受理窗口民警审核材料是否齐全。

3,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

,4,符合条件的发给《往来港澳通行证》,予以签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受理期限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程序的,当场受理。

办理期限

1、本市居民首次申请、过期申领、换发、补发证件10个工作日内办结,单独申请签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公安部授权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代申请人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并制作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申请仍由申请人户籍地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符合条件的外省市居民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逗留签注,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

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

一年(含一年)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

一年以上至二年以下(含二年)多次签注150元/件;

二年以上至三年以下(含三年)多次签注200元/件 。

办理地点

周一至周六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市居民及符合条件的外省市居民申请赴港澳逗留签注的,由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受理。

上海市各区出入境管理局一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通行证】可获港澳通行证网办入口、沪籍/非沪籍办理指南、线下受理点/服务时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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