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复婚需要什么程序

导语 上海申请复婚需要什么程序?现在就跟上海本地宝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申请复婚的程序如下:

  (一)申请。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五)复婚登记证。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六)不用进行医学检查。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复婚登记和结婚登记是一样的,是国家对公民婚姻关系的成立进行审查和监督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原则的实施,防止包办、买卖婚姻和重婚现象发生,承认婚姻关系恢复的重要法律程序,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办理复婚登记所需要的证件】

  办理复婚登记所需要的证件与办理结婚登记的差不多。只是多了一张离婚证。具体来说,当事人办理复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关于复婚的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办法》第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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