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

导语 上海的居民想要到港澳地区的话,那么要如何办理这样的手续,或者是说是要如何办理港澳通行证呢?

办理条件

上海居民

外省居民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下列外省市人员可以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商务签注除外):

(1)在沪就业并在沪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外省市人员;(注:“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是指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算,须已经在本市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未缴、补缴均不视为连续正常缴纳)。

(2)持有一年期以上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省市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

(3)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市大学生。

上述第(1)(3)人员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向其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办证申请。

(二)不予批准的条件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6、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欺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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