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入办理指南

导语 上海单位招(录)用、聘用已建立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人员的如何办理个人账户转入?本文为您介绍上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入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单位招(录)用、聘用已建立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人员。

所需材料

(一)

企业单位携带《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已办招(录)用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外来从业人员需携带《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

(二)

机关单位携带《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表》或由公务员管理局(军转办)出具的相关批文,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人员还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

(三)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携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录用表》或由公务员管理局(军转办)出具的相关批文,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人员还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

(四)

事业单位携带《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第二联原件。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
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
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
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当场办结。

办理地址

单位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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