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领取条件及流程

办理条件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生育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定;

(二)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育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三)从业妇女本人和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本人和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或者原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所需材料

生育妇女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所需资料:【点击查询

有情提示:

1、根据生育妇女不同情况选择对应的所需材料清单;

2、部分资料由经办机构审核时调取,申请人申请时不需要提交。

3、审核中可能需要重新补充材料的情形,材料请展平后拍摄、拍摄务必清晰、拍摄材料需完整(不要缺页、不要截图)。

办理流程

1、2016年7月1日后发生的生(流)产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可通过随申办APP及小程序办理。(流程如下)

2、孕产妇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也可到全市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

随申办线上申领流程(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

第一步:打开“随申办”APP,或“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搜索“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医保)”,仔细阅读办理须知后,方可点击立即申请。

第二步: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并按照页面流程进行办理即可。

第三步:申领完成后,可在“我的—我的办件”中查询申领进度。

温馨提示:如您需要帮助,可以点击服务页面右侧【线上帮办】,输入您遇到的问题。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费用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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