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流程指南

【导语】: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本次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已办理过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手续的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本文为您介绍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领取流程。

办理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所需材料

1.劳动手册;

2.失业保险登记表(首次申领时用);

3.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4.身份证;

5.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办理流程

1
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
2
到区县职业介绍所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

申领通过的,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失业人员每月15日左右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领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不能申领的原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相关推荐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