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指南

  上海市交通事故处理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本文为您介绍上海交通事故处理的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等相关内容。

申请对象

(1)事故的当事人,须出示驾驶证或有关身份证件。

(2)事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须出示有关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

(3)事故车主或车辆单位负责人,须出示有关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

(4)事故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有关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以及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授权委托书应经公证机关公证。

(5)上述人员须经公安机关同意,参加事故处理的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

申办手续

(1)配合公安机关勘察事故现场,并在交通事故现场图上签字;

(2)接受询问,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事故发生情况,提供证人;

(3)交通事故造成财物损失的,应出具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物损评估书;

(4)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应出具验伤证明、病史资料、治疗费用凭据;

(5)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出具死亡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现场处置: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绘制交通事故现场图。

2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事故车辆检验、伤残评定和物损评估、尸体检验以及其他必要的检验、鉴定。

3责任认定:召集各方当事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交有关当事人。

4事故违法行为处罚: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的决定;对构成犯罪的当事人,依法移送起诉。

5损害赔偿调解:召集当事人对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只调解一次,制作调解终结书。

办理机构

上海市公安局是本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

各交警支(大)队具体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

涉及享有外交特权或豁免权的外国籍人员的交通事故、以及其他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交通事故,由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处理。

上海事故处理机构及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

交通事故认定时限:

1、无需特殊检验、鉴定的,必须自现场勘查之日起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故调解时限:

1、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可当场处理;

2、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且事故当事人申请在交警部门处理的,调解时限为:A、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10日内调解;B、伤人事故在治疗终结后或伤残评定后10日内调解;C、财产损失事故在作出损失鉴定或评估后10日内调解,并只调解一次。

2、需要检验、鉴定和评估的,在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或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作出后5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3、肇事逃逸的,在查获肇事车辆或逃逸人后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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